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抓好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建设,是新闻出版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项目申报应按照《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的要求,着眼解决引领新闻出版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具备创新性的发展思路,有明确、先进的研究计划,有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以推动新闻出版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突破、产业集聚,推动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为目标,促进新闻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新闻出版内容创新 在促进新闻出版业内容创新、特别是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具有引领和创新意义的重大出版工程。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创新出版; 2.新闻出版精品生产; 3.原创动漫及民族网游开发、出版。 (二)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符合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方向,对全国和项目所在地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1.经营性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出版传媒企业跨媒体、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联合、兼并、重组及上市; 3.大型骨干出版传媒企业核心能力建设; 4.新闻出版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5.国有出版传媒企业与非公有文化企业开展的产品合作、项目合作。 (三)新闻出版与科技融合 对促进新闻出版业技术进步、数字出版技术研发、推广与应用等具有引领和创新意义的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1.数字出版技术研发与应用; 2.数字出版产品开发与推广; 3.数字内容的生产和投送; 4.新闻出版企业数字化转型; 5.绿色印刷与数字印刷复制技术的开发与产业应用; 6.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 (四)产业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 对促进新闻出版业产业升级、加速新闻出版产业转型,具有基础与示范作用的项目;符合全国规划,能够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的基地(园区)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1.传统新闻出版企业装备改造; 2.优质出版内容资源数字化; 3.报刊品牌、传播能力建设; 4.新闻出版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5.现代出版物物流体系建设。 (五)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满足全国和项目所在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发挥重大作用的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1.民族新闻出版业的发展; 2.农家书屋、全民阅读、城乡阅报栏(屏)等基层新闻出版公共服务建设; 3.“三农”出版、盲文出版。 (六)新闻出版“走出去” 在推动新闻出版产品、服务、企业、资本“走出去”中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1.新闻出版海外传播渠道建设; 2.新闻出版“走出去”产品制作、生产及对外推广; 3.新闻出版企业海外收购、投资设厂; 4.重大对外出版交流、合作活动; (七)新闻出版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在金融支持新闻出版业发展、新闻出版人才培养、版权贸易发展、新闻出版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1.新闻出版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2.新闻出版教育与人才培养; 3.版权交易及监管系统开发、应用; 4.新闻出版监管体系建设。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港澳地区在内地设立(或与内地单位联合设立)的新闻出版或相关单位均可根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请。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推荐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只能推荐一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参与承担的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两项; 3.作为已入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已承担的项目; (三)以下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1.中途退出尚在进行的入库项目的单位; 2.承担的入库项目中存在2年内没有启动或超过完成时限3年尚未结项的单位; 3.在入库项目督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单位; 4.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的单位。 四、申报数量要求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每个集团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4个,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联合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二)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个。 (三)少数民族地区项目申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照顾。 五、项目申报与受理 (一)2013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网络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二)中央新闻出版单位申报项目材料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解放军系统新闻出版单位申报项目材料报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新闻出版单位申报项目材料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其余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负责对本辖区、本系统新闻出版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后,报新闻出版总署。 (四)中央及各地方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申报项目,须由集团统一申报并加盖集团公章,各集团应当指派专人负责。 (五)各有关单位可通过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申报快捷通道”栏目下的“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进入网上申报审核系统。用户注册及有关内容的填报、审核,请按照《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后)进行。 (六)凡涉密项目,请按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办理,不得通过网络申报。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客观、真实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随项目申请书同时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 (二)请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编写项目申请书,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数据采集表; 2.项目简介; 3.项目论证; 4.项目工作量与时间进度; 5.项目经费预算及明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不得超过总经费的30%); 6.预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7.专家推荐意见。 (三)申报单位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网络版在相应区域内扫描上传): 1.申报单位通过2012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税务登记证; 4.申报前近两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含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可选择重点两份扫描上传); 5.201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其他需要上传的文件(根据需要扫描上传): 1.项目前期如果已经进行专家评审,请申报单位提供专家评审意见(专家须分别出具意见并亲笔签字)和专家资质证明(职称证书)。 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行业内副高职称以上; (2)非项目申报单位; (3)非项目承担者及联合申报单位的专家意见。 2.证明申报项目技术水平的其他相关文件。 3.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五)项目简介 为方便项目单位之间、项目单位与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不超过1500字的项目简介。该项目简介对所有项目申报单位公开,并用于向金融机构推介项目等。 七、申报时间要求 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3年度入库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届时将关闭网络申报系统端口和网络审核系统端口。 八、其他事项 (一)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 (二)申报单位对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负责,并对项目实施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负责。 (三)项目申请书(包括不受理的项目申请书)不予退回。
附件: 1.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2.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申请书(样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 邮政编码:100052 联 系 人:冀素琛、宋萍萍、徐瑶 联系电话:010-83138661、83138541、83138214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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